为规范人民币图样的使用行为,维护人民币信誉和流通秩序,我国先后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增加了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规定,对人民币图样的保护更加完善。
明确规定了使用人民币图样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等事项,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在宣传品、出版物、网络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进行监管调速系统。
人民币图样的使用指通过各种形式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缩小或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案;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在内的人民币完整图案和局部图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反映国内外科学文化成果、宣传爱护人民币和人民币防伪知识、展示人民币设计艺术、促进钱币文化健康发展为目的,可以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样。
制作、买卖或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商品如糯米纸“百元大钞”、巧克力等。
制作、买卖或销售印有“中国儿童银行”等字样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文具用品、教具币等。
非法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极限尺寸,销售印有“天地银行”等字样的冥币等制动钢带。
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转动手柄。销售经批准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时,不得滥用许可进行虚假宣传和炒作。
审批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出于以下目的在宣传品、出版物上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人民币图样库中公布的人民币图样的行为可以不经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图书出版、教学研究、新闻媒体、文博机构等单位出于教学、学术研究、人民币知识普及、公益宣传目的使用人民币图样。
使用人民币图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是单面使用;二是不损害人民币形象、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是不使公众误认为是人民币;四是保证人民币图样中人物头像、国徽的原有比例,不变形、失真、破坏或者被替换;五是使用人民币图样,须在图样中部明显位置标注清晰可辨的“图样”字样。“图样”字样的长度、宽度分别不低于图样长度、宽度的三分之一。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批准文件核准的范围使用人民币图样,并与申请事项保持一致。被许可人应当在使用人民币图样时注明被许可人名称、许可批准文件号及产品制作单位名称。
依法取得的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不得转让。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批准文件。
被许可人应当妥善保管图样制作模具和图样源信息,防止人民币图样被非法使用。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未按照许可批准文件核准的范围使用人民币图样、使用人民币图样与申请事项不一致或者未在使用人民币图样时注明规定信息的。
●转让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批准文件的。
●违反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拒绝、阻挠、逃避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检査,或者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